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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务院国资委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对于规范中央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以性能价格比最佳、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,进一步明确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管控要点,切实规范央企采购行为。标志着中央公司采购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在卫星导航、芯片、高端数控机床、工业机器人、先进医疗设备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,要充分发挥中央公司采购使用的主力军作用,带头使用创新产物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对于原创技术策源地公司、创新联合体、启航公司等产生的创新产物和服务,在兼顾公司经济性情况下,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,鼓励公司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提出,可以促使科技创新领域加速自主可控,通过加大对国产创新产物的采购力度,可以促进国内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,加速实现关键领域的自主可控;强化产业链协同,有利于构建上下游协同的产业链生态,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;明确市场导向,为相关公司提供明确的市场需求信号,有助于引导公司加大研发投入,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物;增强国际竞争力,通过提升国内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物质量,有助于在全球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。
经济学家、新金融专家余丰慧表示,《指导意见》的正式出台为我国经济带来多重利好。首先,推动科技创新,鼓励央企采购科技创新领域的产物和服务,有助于加快国内公司在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和发展;其次,提升产业竞争力,通过优先采购国产化的关键设备和技术,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,提高整体竞争力;再次,促进公平竞争,规范采购流程,确保所有参与方能够公平竞争,减少腐败风险;最后,加强供应链安全,引导央企优化供应链管理,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韧性。
(来源:华夏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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